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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T的产生背景
 
 

a) 经济学界关于贸易的两大理论之争
A. 自由贸易论
      18~19世纪,当整个世界尚处于农业世界时代时,英国却率先发生了世界第一次工业革命。于是,英国人亚当·斯密在“英国应当成为农业世界的唯一工业中心”的假设前提下以下提出“自由贸易理论”:
      主张用市场价格机制(称为“看不见的手”)自行调节经济活动。强调在绝对成本优势存在的情况下,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率,增加产品数量;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各自的优势条件,生产其成本最低、绝对有利的商品;导致世界范围的专业化分工,进行自由贸易。
      不久以后,大卫·李嘉图对“自由贸易理论”又加以发展,并提出:
      资本与劳动力在国际间不能自由移动的前提下,按“比较成本学说”原则进行国际分工,可使各国资源、劳动配置合理,增加生产总额;在自由贸易下,可降低进口商品价格,减少消费者支出,提高消费者福利;有利于促进和维护公平、自由竞争,提高劳动生产率。
B. 保护贸易论
      德国人李斯特针对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论提出:
      一国应该对其幼稚工业进行保护,保护的主要手段是通过禁止输入与征收高关税,以免税或征收较低进口关税方式鼓励复杂机器的进口;
      农业不需要保护,只有那些刚进入农业阶段的国家,距离工业成熟时期尚远,才适宜保护;
      一国工业虽然幼稚,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要保护,只有刚开始发展且有强有力的外国竞争者的幼稚工业才需要保护。
      同时,李斯特还进一步认为;
      ——发展一国生产力比通过比较优势获得贸易利益更为重要。发展生产力的办法除实施关税保护外,还可以是吸收外国的技术与经验、鼓励竞争、重视教育、有效经济立法、国家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等手段;
      ——要达到保护的目的,对某些工业品可以实行禁止输入,或通过关税对输入产生不同程度的限制作用;
      ——实行保护关税,更应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关税水平应随工业发展的总体水平而变化。凡是在专门技术与机器制造方面还没有获得高度发展的国家,对于一切复杂机器的输入应当免征或征收极轻的进口税,直到机器生产能与最先进国家并驾齐驱为止。从某种意义上说,机器工业是工业的工业,对国外机器的输入征收关税,实际上是限制国内工业的发展。
b) “关税战”的后果
      当时,美国在贸易保护理论指导下,1816年通过了第一部保护性关税法案,到1824年和1828年曾两度提高,1890年10月通过的《麦金利关税法》全面提高进口关税税率达到创记录的49%。1929年4月国会议员斯摩特、霍利提出的关税法对进口产品课税平均高达53%,涉及商品890种。此法案1930年6月7日在全世界近千名经济学家和政要的抗议声中经胡佛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围绕美国的高关税政策,当时欧洲大陆国家也纷纷相继通过限制性关税对美国实施报复,如停付对美国的战争欠款等,引发了激烈的“关税战”,世界经济陷入了严重危机。世界经济危机导致各国经济急剧衰退,美国缩减55%,德国52.1%,法国36.2%,英国23.8%。生产停顿和企业破产又引起失业人口增加,失业人数高达3500万。与此同时,国际贸易量的萎缩更为严重,世界贸易数量下降70%,其中德国76%,美国70%,法国66%,英国40%。
      在这种世界经济危机的严重情况下,为了刺激国际贸易增长,恢复世界经济的基本正常秩序,1933年美国罗斯福总统开始实行全新的贸易政策。美国认为,其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强国,应当为建设一个自由的国际贸易体而承担责任,并将“建设一个世界贸易多边体系”作为今后美国对外经济的基本目标,且将多边主义建立在“非歧视原则”和“减少贸易壁垒”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1934年6月12日,美国国会在世界上率先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第一次将关税制定权授予行政部门。
c) 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
      1944年7月美、英等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
      讨论主要议题: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问题;
      会议成果:建立了两个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
      会议目的:稳定国际金融,间接促进世界贸易发展。
      当时,美国实际上还曾设想设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以铲除贸易限制和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
      因此,1945年11月美国提出缔结一个制约和减少国际贸易限制多边公约的方案(扩大世界贸易与就业方案/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方案),以补充布雷顿森林会议决议。该方案将确定国际贸易所有方面的各项规则,包括:关税、优惠、数量限制、补贴、国营贸易企业、国际商品协定等。拟缔结的多边公约规定将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作为贸易领域中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相对应的组织。
      1946年2月,美国以上述方案为基础,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决议予以通过。
      1946年10月,在英国伦敦由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正式组织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讨论和审议美国提出的草案。组建包括美、英、苏、法、中等19个国家的筹备委员会。
      1947年4月~10月,筹委会的主要会议在日内瓦召开。当时,有23个国家在双边谈判基础上,签订了100多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并把这些协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二次筹备会通过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有关商业政策的部分加以合并,形成“关税和贸易总协定”。1947年10月30日,筹委会会议在日内瓦结束,23个缔约方在《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上签字。
      从此,“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临时实施一直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共存在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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