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311-2004 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家禽屠宰加工业,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禽类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本规范规定了禽类屠宰加工应具备的基本技术条件、工序操作规程、食品卫生、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设置的禽类屠宰加工厂。 实施日期:2004年4月20日 归口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食品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