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冰鲜、冻禽类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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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禽类商品经营、流通,满足市民食用安全卫生的禽类商品,对禽类商品的流通环节提出了防疫、质量管理、商品养护、经营条件等方面的要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规范规定了鲜、冰鲜、冻禽类商品采购、运输、贮存、销售等流通经营应具备的卫生质量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鲜、冰鲜、冻禽类商品的流通经营。
    实施日期:2004年4月20日
    归口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食品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