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一季度课题进展情况填报

  根据上海市科委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必须按时如实进行各报表的填报。
  请于2006年4月12日前,填报2006年第一季度报表。
  具体操作为:课题依托单位相关人员访问“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项目”,点击“B34   上海市科委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的在线受理图标,进入该系统。
  注:1、请务必于4月12日前填报完毕;
  2、请将季度报表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项目管理办公室(长乐路1227号306室 200031)
  3、涉及标准制修订的单位,请注明标准立项情况。标准已立项的项目,请将标准立项批文复印件交至项目办。